Turvey
在台灣,從五、六年級生開始到最年輕的一輩幾乎每個人都有個英文名字。
如果不是到國外留學幾年,我不會發現,並不是每個國家的人都會為自己特別取一個英文名字。的確,這是一個特殊的案例,一個台灣、中國大陸、韓國、香港、新加坡特有的現象。為什麼這些地方的人要有個英文名字呢?頭一次碰到這個問題是1995年到英國遊學時遇到的,一個義大利同學這樣問我,我簡單地回答說:因為我們擔心別人不容易發中文音,會不知道怎麼唸我們的名字啊!
因為昨天太晚吃飯,一位同學哭著控述老師在練習完後的訓話拖延吃飯的時間
事隔一天,這位同學不但很晚才去盛飯,盛完飯大概都12:17~18左右,
跟昨天盛完飯時間相差不多(據同學說盛完是12:20)
而且還要把飯菜直接倒廚餘桶(說有吃肉),我請午餐長阻止她,再讓她吃幾口
要吃飯只是一個合理可以做為老師不對的藉口
學生有時候說的話其實是不太可信的,說要吃飯,其實平常根本不吃,說不想表演,但其實是想表演,中午要做事情就說想要睡覺,但其實根本沒有在睡,在講話的時候,常常是依據當時的情況去選擇性的回答。以這個案例,要是該生回去讓家長知道說老師拖延吃飯的時間,家長大概會很生氣,覺得老師很不應該,但如果能知道平常的行為表現,吃不吃飯對他而言,根本不重要,因為平常就是拖拖拉拉,吃的很少,應該就有不一樣的想法了吧。
衛生組長記同學A「不聽幹部的勸告」依班上的規定,要處罰寫悔過書。同學A跑來哭述說:「大家都在那邊玩,只有我要去抬水桶,而且水桶很重」
同學A的事情是最少的,不用擦桌子,所以請他去抬水桶,因為是要擦桌子的,水也不用很多,而同學在那邊玩的原因是在等他抬水來擦東西,因為只有幾分鐘而已,衛生組長認為讓大家休息一下是沒關係的。等到同學A抬完水之後,他不需要擦東西,就可以在旁邊休息了。
衛生組長處理事情的方式合理。同學A解釋事情斷章取義,混淆視聽,不聽幹部的話,處罰禁足一個星期。感想:
很多學生在說明的時候,常常是斷章取義,避重就輕的,以這件事情為例,一開始聽到,覺得大家都在玩,怎麼只有同學A需要去抬水桶?而且水桶還很重,怎麼沒有找人幫忙?但是把事情弄清楚就知道,明明自己的錯,卻講的是別人的錯,好像是自己被同學欺負了,原來自己才是破壞班上秩序,不守規矩的那個人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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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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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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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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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語作業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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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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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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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作業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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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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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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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本作業,一本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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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勞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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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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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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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3影印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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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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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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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時考用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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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甲乙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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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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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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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重點復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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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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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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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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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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